| 落实生猪屠宰条例 确保猪肉产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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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25 15:11 文章来源:东丽商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东丽区商委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一、生猪屠宰管理情况
2008年8月1日,《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重新修订并颁布实施。根据重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委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并于9月—12月在全区开展了生猪屠宰综合治理工作。定点屠宰厂管理进一步规范,有效打击了私屠滥宰和注水等不法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09年初,根据市商务委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猪肉产品安全的工作要求,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生产销售注水猪肉等不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东丽区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专项整治方案涉及打击私屠滥宰和生产销售注水猪肉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市场、超市和集体食堂、餐饮单位的监管。从2009年1月份开始,商委采取了驻厂、巡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督管理。
1、春节期间,商委全体工作人员由行政领导带班,分成5个小组,出动车辆30台次,从晚上8:00—凌晨1:00进驻安康屠宰厂进行监督管理,收到了较好效果。
2、1月21日,由区商委、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公安局、防病站6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金钟市场的白条肉进行了含水检测。通过检测,北辰区宝顺屠宰厂、宝坻区四强屠宰厂、静海县文祥屠宰厂3家的猪肉含水量超标。抽样检测结果及时向市商务委作了汇报,并通报了相关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
3、2月25日,区商委会同区畜牧局、区环保局依照天津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审核标准,对安康屠宰厂达标升级进行了初审。由于现状与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均有差距,3月9日,商委对该厂下达了达标整改的通知。
4、3月5日—3月31日,根据市商务委统一部署,连续近一个月进驻安康屠宰厂实施驻厂监管,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提高。
5、4月24日,在对安康屠宰厂的检查中发现了车间灯光昏暗、副产品直接置于地面的现象,商委对该厂作出了责令限期3日内整改的行政处罚。4月30日检查整改情况,该厂未按要求达到整改目标,为此,对该厂作出了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依法对生猪屠宰进行管理是商委的重点工作,为此,近年来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今后,商委将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力度,提高监管水平。
二、学习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
《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统一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制度和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建立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明确了企业违法生产经营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失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是指导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法。《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商务部门做好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监督管理以及整个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具体落实上,商委通过组织学习,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不仅使工作人员深刻领会了《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内容和精神,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法》实施的重要意义,提高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也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使广大消费者广泛参与了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1、切实履行好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监管职责
6月5日,国家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商务部门要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等行业管理工作。
(1)生猪屠宰管理
《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商委承担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责更加明确、责任更加重大。今后将针对我区两家定点屠宰厂,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定期检查定点屠宰企业执行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特别是生猪入厂(场)检查验收、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和不合格肉品召回等关键制度的情况;严肃查处定点屠宰企业屠宰注水猪、病害猪,出厂(场)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经营行为;始终保持对私屠滥宰的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高发区域和顽固业户进行重点监控,一经发现,立即予以严厉打击;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逐步建立屠宰企业肉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收集肉品安全风险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2)酒类流通管理
酒类食品的安全消费,是牵涉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对酒类经营户我委通过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以及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使其了解国家对酒类商品实行管理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法律责任,尤其对“不实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不实行《随附单》制度,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宣传告知。今后将加强重点酒类企业的监管,并开展“放心酒”服务体系建设,规范酒类流通渠道,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散装酒销售的管理,重点加大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及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监管力度,保证酒类商品自出厂到消费终端的可溯源性,真正让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酒”。
2、加大扶持力度 加快市场建设
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要求以及国家二级标准,对具有一定规模的肉类生产企业进行标准化改造,以提高肉品质量保障能力。同时积极扶持社区农贸市场、批发零售市场建设,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消费环境,以期更好的将《食品安全法》落实到实处。
(1)加大对金钟市场改造扶持力度
09年金钟市场将进行一系列技术改造:一是建设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改扩建信息中心,建设电子信息农贸交易网,电子安全监控,商品信息追溯系统;二是改造水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改造低温冷藏库1、2、3号库,更新保温材料和购置节能环保制冷设备,改造水产品加工车间1500㎡,引进新型节能加工设备;三规范化改造蔬菜、水果交易区路面15000㎡、交易车位600个,新建2200㎡钢架蔬菜交易大棚;改造冷冻水产交易大厅新建158个新型交易摊位。项目建成后,年加工优质水产品2090吨,年水产冷藏加工能力达到15万吨,年营业收入6870万元,年利润744万。针对此项目我委将争取区扶持资金给予151万贷款贴息。
(2)加快菜市场建设
09年重点建设以下两个菜市场:军粮城街泰达西区综合生活服务区菜市场,建筑面积3000㎡,投资1480万元,辐射人口2.5万人;华明示范镇家家幸福菜市场,建筑面积3200㎡,投资2000万元,辐射人口3万人。
3、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服务质量
增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食品业户的市场准入行为,把好门槛“准入”关,按照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通过有效的监管行为达到整顿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
东丽区商业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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