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丽区2009年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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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16 12:34 文章来源:发改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为深入贯彻执行东丽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工作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区服务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点发展的服务业行业
东丽区以现代物流业、商贸商务业、旅游休闲业为支柱产业;以会展业、产业金融业、文化及创意产业为新兴产业;以社会服务业为提升产业。
二、服务业主要指标构成及力争达到的目标
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为载体、以重点项目为带动,构建起集现代商贸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旅游业、现代金融业、现代房地产业、信息产业、商务总部经济等产业于一体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成为滨海新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区域,国际物流中心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型和高经济增长型旅游区,北方重要的临空商务区。
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26亿元,年均增幅26%,占全区生产总值的50%;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20亿元以上,引进项目全部达到或超过东丽区经济发展指标体系的规定。
三、为实现目标采取的措施和实施的重点项目
1.积极利用好《东丽区促进招商引资支持企业发展的奖励办法》。
2.深入落实东丽区《百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方案》。
3.积极争取滨海新区《建设发展资金项目贷款贴息》政策。
4.跟踪新建拟建项目前期筹备,促使项目早落地、早竣工、早投产。
实施的重点项目见附表。
四、即将实施和准备出台的优惠政策
加快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放宽部分行业市场准入的资质条件,鼓励非国有经济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服务业发展,逐步放宽对外贸易、公用事业、旅游、教育、文化、卫生、电信、金融、保险等行业对非国有经济的准入限制,扩大对外开放的程度和领域。改革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制度,逐步减少行政性审批事项。
东丽区要像抓工业一样抓服务业,服务业要逐步享受同工业一样的政策,具体在服务业项目审批、用地、用水、税收和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重点物流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城市建设及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实行“一事一议”,应按照仓储、运输等相关行业标准控制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的,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给予供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年度农转用指标可优先考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业企业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
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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